公安提醒:网络恶意辱警,刑事拘留!
■来源/7维空间
7月22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冯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正在执勤的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大新中队民警拦下。
冯某因为被罚款20元,对交警心怀仇恨,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竟然失去理智,先后5次分别在微信群、“百度张家港贴吧”、“百度张家港吧”内公然辱骂交警大新中队的民警、辅警,其辱骂语言极其下流、不堪入目!
网民举报后,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立即会同大新派出所展开调查,迅速确认了发帖者冯某的身份。7月27日下午,警方在冯某的暂住地将他抓获。经了解,冯某来自陕西,在大新镇打工。目前,冯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提醒
给网络喷子、键盘侠们提一个醒:网络不是法律盲区,发言请慎重!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任何人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恶意辱警黑警、传播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是网络名人,还是普通网民,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
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依法运用法律维护执法尊严!现在再在网络上辱警黑警、传播涉警谣言的,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小警君强烈遣责那些没有同情心、不知道感恩的所谓的网络喷子、键盘侠!呼吁各地的公安机关让网络喷子、键盘侠为他们的辱警言论负责!我们不能让英雄流血又让他们的同事、家人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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